根据本科生院《关于2025-2026学年第1学期普通本科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、辅修学位的通知》(海大本〔2025〕24号)文件要求,由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审核,现将符合申请辅修专业、辅修学位拟接收名单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7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向402永利集团官网入口本科教务办反映。
联系电话:0898-66160170(刘老师)
地点:402cc永利集团海甸校区法学科研楼302A室
402cc永利集团402永利集团官网入口
2025年11月12日